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初至今,股价呈现连续涨停与连续跌停交替的剧烈波动走势,交易风险高度累积。公司多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6日至3月11日期间累计11个交易日涨停,8个交易日跌停。期间6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发布10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剧烈交替波动已积累较高交易风险,投资者盲目参与可能面临重大损失。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存在的相关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随着审计工作的推进,可能存在因进一步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公司净资产预计区间较前期披露出现较大幅度下调,预计区间下限为负值,公司存在净资产为负的重大退市风险。
鉴于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数据仅为公司根据目前审计进展情况做出的预计,后续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可能存在因进一步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触及相关退市情形,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重大风险。
三、公司存在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
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尚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2024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如后续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2025年度若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将面临退市风险。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涉及供应商及工程管理、资金活动、法律事务活动等内部控制程序存在缺陷,以及1.9亿元募集资金补流未及时归还等问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仍需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准。若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相关条款,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为部分债权申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债权申报准确性、完整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债权申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
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涉及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债权申报及调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如贵州金九金、隆地电力等均未被纳入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债权调查范围。考虑到相关子公司业务规模较大,涉及债务较多,因相关公司未被纳入预重整债权申报范围,公司可能难以通过本次预重整债权申报消除2024年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六、债权人在正平股份预重整期间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正平股份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后能否消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西宁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也尚未收到西宁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仍可能难以消除非标意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外部借款计量的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事项。
七、公司不排除存在其他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可能性。
截至目前,年审会计师无法确认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形。因此,公司不排除存在上述情形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公司矿产资源开采能力不足。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公司开采能力不足,矿产资源开发未来需大规模投入建设和运营,但公司目前无充足资金、人员及设备等用于后续开采,矿产资源后续开采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受制于资金投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人员缺乏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后续开发进展、能否产生收益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采矿权被冻结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生光矿业与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探局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审理过程中,青海地勘局为保障其债权实现,可能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采矿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保全裁定,案涉采矿权存在被采取冻结等权利限制措施的可能性。若后续相关法律程序依法推进,不排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案涉采矿权的相关财产性权利被依法处置的可能。
十、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存在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风险。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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