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无偿划转子公司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12月29日披露的《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无偿划转子公司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无偿划转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以无偿划转的方式,拟将所持有的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东莞市国资委”),具体情况如下:
1、被划转企业情况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00485M,注册资本41747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金417470万元人民币,现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东莞大道116号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维护、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业批发、零售;自有物业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轨道公司股东情况:划转前发行人持有100%股权。
2、划入方情况
东莞市国资委前身为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市资办),现为市政3、被划转企业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1-11月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1月末,轨道公司资产总额628.58亿元,负债总额231.2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97.36亿元。2025年1-11月,轨道公司营业收入3.70亿元,净利润-1.24亿元。
二、 相关决策情况
发行人已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12次(临时)会议,同意向东莞市国资委划转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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